1.作業場地應有良好的排水條件,機械近旁應有水源,機棚內應有良好的通風、采光及防雨、防凍設施,並不得有積水。 2.當氣溫降到5℃以下時,管道、水泵、機內均應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3.作業後,應及時將機內、水箱內、管道內的存料、積水放盡,並應清潔保養機械,清理工作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4.固定式攪拌機應安裝在牢固的台座上。當長期固定時,應埋置地腳螺栓;在短期使用時,應在機座上鋪設木枕並找平放穩。 5.固定式攪拌機的操縱台,應使操作人員能看到各部工作情況。電動攪拌機的操縱台,應墊上橡膠板或幹燥木板。 6.移動式攪拌機的停放位置應選擇平整堅實的場地,周圍應有良好的排水溝渠。就位後,應放下支腿將機架頂起達到水平位置,使輪胎離地。當使用期較長時,應將輪胎卸下妥善保管,輪軸端部用油布包紮好,並用枕木將機架墊起支牢。 7.對需設置上料鬥地坑的攪拌機,其坑口周圍應墊高夯實,應防止地麵水流人坑內。上料軌道架的底端支承麵應夯實或鋪磚,軌道架的後麵應采用木料加以支承,應防止作業時軌道變。 8.料鬥放到*低位置時,在料鬥與地麵之間,應加一層緩衝墊木。 9.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升降幅度不超過額定值的5%; (2)電動機和電器元件的接線牢固,保護接零或接地電阻符合規定; (3)各傳動機構、工作裝置、製動器等均緊固可靠,開式齒輪、皮帶輪等均有防護罩; (4)齒輪箱的油質、油量符合規定。 10.作業前,應先啟動攪拌機空載運轉。應確認攪拌筒或葉片旋轉方向與筒體上箭頭所示方向一致。對反轉出料的攪拌機,應使攪拌筒正、反轉運轉數分鍾,並應無衝擊抖動現象和異常噪音。 11.作業前,應進行料鬥提升試驗,應觀察並確認離合器、製動器靈活可靠。 12.應檢查並校正供水係統的指示水量與實際水量的一致性;當誤差超過2%時,應檢查管路的漏水點,或應校正節流閥。 13.應檢查骨料規格並應與攪拌機性能相符,超出許可範圍的不得使用。 14.攪拌機啟動後,應使攪拌筒達到正常轉速後進行上料。上料時應及時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過攪拌機的額定容量並應減少物料粘罐現象,加料的次序應為石子一水泥一砂子或砂子一水泥一石子。 15.進料時,嚴禁將頭或手伸人料鬥與機架之間。運轉中,嚴禁用手或工具伸人攪拌筒內扒料、出料。 16.攪拌機作業中,當料鬥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鬥下停留或通過;當需要在料鬥下檢修或清理料坑時,應將料鬥提升後用鐵鏈或插入銷鎖住。 17.向攪拌筒內加料應在運轉中進行,添加新料應先將攪拌筒內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後方可進行。 18.作業中,應觀察機械運轉情況,當有異常或軸承溫升過高等現象時,應停機檢查;當需檢修時,應將攪拌筒內的混凝土**幹淨,然後再進行檢修。 19.加入強製式攪拌機的骨料*大粒徑不得超過允許值,並應防止卡料。每次攪拌時,加入攪拌筒的物料不應超過規定的進料容量。 20.強製式攪拌機的攪拌葉片與攪拌筒底及側壁的間隙,應經常檢查並確認符合規定,當間隙超過標準時,應及時調整。當攪拌葉片磨損超過標準時,應及時修補或更換。 21.作業後,應對攪拌機進行**清理;當操作人員需進入筒內時,必須切斷電源或卸下熔斷器,鎖好開關箱,掛上“禁止合閘”標牌,並應有專人在外監護。 22.作業後,應將料鬥降落到坑底,當需升起時,應用鏈條或插銷扣牢。 23.冬季作業後,應將水泵、放水開關、量水器中的積水排盡。 24.攪拌機在場內移動或遠距離運輸時,應將進料鬥提升到上止點,用保險鐵鏈或插銷鎖住。 |